中心中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五篇范文第一篇:中心中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雪野镇中心中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及学校的财产安全,使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公安部、教育部、中央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XX市学校安全工作实施细则》《平安和谐校园标准》要求,制订如下规定:1.学校实行领导带班,干部、教师24小时值班、治安巡逻制度。2.寄宿制学校晚值班。中学1000人以上的学校至少6人值班,1000人以下的学校学校至少4人值班。其中,女教师2人,学生晚休期间,必须在女生宿舍院内所设立的女教师值班室内值班。小学必须有1名男教师和1名女教师值班,要求同中学。3.非寄宿制学校及寄宿制学校学生离校后时间晚值班。中学2名同性教师、小学1名男教师或2名女教师值班。4.中小学,学生到校时,值班领导、教师提前1小时到校迎接学生入校。学生离校时,值班领导、教师组织学生安全离校后方可离校。415.保安值班:上游中学白天、晚上各2人,雪野中学和鹿野中学白天各2人,晚上各1人,其他学校白天、晚上各1人,实行12小时轮流值班制。6.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岗、脱岗。值班教师脱岗一次,按旷工论处(执行《雪野旅游区教职工考勤及请假制度》中的有关规定),并通报批评;值班教师脱岗两次及以上者,除按旷工论处外,同时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职称评聘资格。7.节假日值班。中学安排一名领导、两名教师值班;小学安排一名领导或教师值班。每天早上8:00——9:00、晚上20:00——21:00,值班人员用学校固定电话向教办值班人员汇报学校值班情况。第1页共13页8.学校每学期值班人员脱岗累计5次及以上者,取消学校及校长本年度内所有评优评先资格。9.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取消学校、相关责任人及校委会成员本年度内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取消学校、相关责任人、校委会成员本年度内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外,同时取消上述人员本年度内职称评聘资格,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10.保安脱岗,按保安公司之规定进行处罚,脱岗三次及以上者将其退回保安公司。雪野镇中心中学第二篇:上梅中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上梅中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成立校护卫队。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2、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街道办和区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3、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门卫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4、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5、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区教育局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1第2页共13页6、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7、学校要定期对校舍食堂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街道办和区教育局。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9、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