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交通运输局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明确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精神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科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本局党的建设和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管理,与业务工作和其他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要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第五条局领导班子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正职是第一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一)调查、分析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状况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第1页共3页-23(一)协助党政主要领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织分管科室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二)调查研究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三)组织开展党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