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制度[模版]重庆国维外国语学校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制度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学生外出活动安全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集体外出审批制度
1、严禁各班私自组织各种形式的外出春游、秋游、野炊等活动
2、学校在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班级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提交书面报告,落实管理人员和各项安全措施后,经校长室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3、书面报告必须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交通工具、安全措施、教师配备等内容
获批准后,组织者应对活动进行具体安排,包括
时间;地点;活动内容;组织形式;参加活动的教师名单;学生的名字、班级、家庭电话、家长联系电话;交通方式等
具体安排落实之后,组织者到校长室填写《学生外出活动审批表》,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4、学校组织的旅游、夏令营、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上报区教委批准,审批请示要附活动方案、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名单
5、加强对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管理
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大型活动,应当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
外出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
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实践等活动时,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保护教育、组织纪律教育
禁止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活动
如:在高层建筑擦玻璃、在交通要道上宣传、到医院等有传染源的地方劳动等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火灾扑救和防洪抢险等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自愿参加,也应阻止
6、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7、外出活动需要乘车、坐船的,要做好车辆、船只的检查,并与承运单位签定交通安全协议,不得超员运行
第1页共2页8、未经填写《学生外出活动审批表》;未经校长书面批示同意,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参加活动
如私下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一经查实,学校将根据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