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厂管理制度5篇会宝岭铁矿选矿厂职工劳动管理制度选矿厂全体职工:为加强选矿厂劳动纪律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保证选矿厂各项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劳动合同法》、集团公司及铁矿公司相关文件,结合选矿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制度1、职工上、下班管理
选矿厂实行交、接班前半小时面部考勤制度,暂实行早7:30;晚7:30开班前会点名(公司岗位工全部到位后实行三人包岗位管理制度),职工工严格按交接班时间上、下班;上班面部考勤和点名同时进行;下班签字和面部考勤,维修工7:30点名,实行大班(夜班留有专门值班维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考勤
当日无考勤有无相关证明的,工资科一律按缺勤处理
2、因公或因事(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考勤的职工,部门、车间必须开具证明,说明未考勤理由,并有车间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选厂办公室,由选矿厂统一给工资科提供证明(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后)
3、职工在上班时间,要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公司下发的三违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禁止班中脱岗、睡岗、干私活及做工作无关的事情
对违反劳动制度的罚款100元(填写三违罚款单,上报公司安监处),并批评教育,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交公司工资科
二、请假制度1、职工休班须经班组长、车间主任批准,正常休班之外,严格遵守1公司规定
因事2天内由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填写请假条,月底随考勤表报劳资科;2至15天者,由请假人事先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报分管领导签批后,交劳资科
车间班组长休班需车间主任同意,并由车间主任安排好带班人员
2、选厂车间管理人员请假须经选矿厂同意,分管领导批准第1页共3页后方可离开;选矿厂主要负责人需公司领导批准,全部执行请假条管理
假期已满,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续假,应再次申请,经批准后方能续假,事假一般不超过2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必须提交市级医院诊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