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教师职务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细则(参考)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海外招聘)教师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细则(“群贤计划”)(2009年5月12日)为提高吸引海外管理教学与科研人才,提高管理学院科研和教学水平,优化管理学院师资队伍结构,规范管理学院海外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根据《厦门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及管理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海外招聘)教师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群贤计划”)
第一章岗位职责第一条教授岗位的基本职责:1
首次聘任的教授3年内应在本院认可的a类国际学术刊物(见附录一)上发表(含接受发表)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作者单位只能署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以下同),及在本院认可的b类国际学术刊物发表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承担学校所规定的教授教学工作,完成学校和系/中心所分配的教学任务
积极参加本院的学术活动,每学年至少在本院或本校做2次学术报告;每年至少参加1次本院认可的高水准的国际学术会议(见附录二)并在会上宣读自己的论文
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领导本学科、专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高级研修人员,帮助并督促本学科副教授及以下职务的教师提高学术水平
1第二条副教授岗位的基本职责:1
首次聘任的副教授3年内应在本院认可的b类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含接受发表)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及在ssci或sci收录的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承担学校所规定的副教授教学工作,完成学校和系/中心所分配的教学任务
第1页共4页3
积极参加本院的学术活动,每学年至少在本院或本校做2次学术报告;每年至少参加1次本院认可的高水准的国际学术会议并在会上宣读自己的论文;4
参与并协助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在本学科、专业的建设和发展中起骨干作用;帮助并督促本学科讲师提高学术水平
第三条助理教授岗位的基本职责:1
3年内应在本院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