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廉政谈话制度******廉政谈话制度为了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国资委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党风廉政谈话的形式党风廉政例行谈话、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廉政警示谈话、廉政诫勉谈话
二、党风廉政谈话的实施党风廉政例行谈话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谈话;干部任职廉政谈话由旗纪委常委班子或班子成员与其谈话或由旗纪委常委班子或班子成员组织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
廉政警示谈话、廉政诫勉谈话由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或纪委(派出纪检组)根据群众反映和举报查实情况提出建议,共同组织实施
三、党风廉政谈话的时间党风廉政例行谈话一般在年中和年终,由各镇、各部门党委—1—(党组)确定具体的时间
干部任职廉政谈话一般应在干部任用上岗后的2个月内进行
廉政警示谈话、廉政诫勉谈话为警告性、批评教育性措施,因事、因人而定,不定期进行
四、党风廉政谈话的要求(一)党风廉政例行谈话谈话对象
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工作的副职
谈话内容:1
班子及本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第1页共4页针、政策和决议以及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及指示的情况;2
班子及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本部门、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3
班子及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4
本人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
结合实际就加强被谈话人所在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6
其他需要互相沟通的情况和需要共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