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扬附中规范收费工作信访举报制度为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和家长关心学校的积极性,加强学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信访举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举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成立学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信访举报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信访举报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学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信访举报、协调和日常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二、信访举报工作程序(一)来信办理1、登记编号,按《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信访举报登记表》逐项填写;2、填写《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信访举报登记表》并附信访原件报送有关领导阅批;3、凡署名寄校领导的信件直接送至有关校领导本人阅批;4、对事关学校发展建设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来信及领导批示和办理结果,视情况的适当范围公布
5、做好存档工作,按来信类别,整理后移交档案管理室存档
(二)来访接待1、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填写《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信访举报登记表》;2、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来访人员陈述,了解来访人来访的目的、要求及反映的主要问题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来访记录;3、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应说明理由或原因做好来访人的思想工作,应由所属部门解决的问题,通知其部门接待处理;4、需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填写《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信访举报问题呈阅表》和《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信访举报接访记录》第1页共2页一并报送有关领导审批办理;5、对重要来访、突发性或重大集体上访,要通知相关领导接待;6、做好存档工作,来访处理完毕,按来访类别整理相关材料移交档案管理室存档
三、信访举报工作责任与目标(一)信访举报工作责任1、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党组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
2、注重信访举报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信访举报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3、信访举报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严禁将控告、检举材料和信访人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