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西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部门工作制度
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部门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良西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志愿服务事业的学生组成的学校团体
第二条本协会是经共青团良西中学委员会批准登记的学生社团,接受共青团良西中学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培育在校学生志愿服务的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的精神,为学校及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按照核准登记的章程,本着“献爱心、扬青春、求进步”的精神,努力把本协会建设成具有较好社会效益和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学生社团第五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通过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二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三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环境保护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四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三决定终止事宜;(四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七条会员代表大会在理事会或十分之一的会员联名提议的情况下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八条会员代表大会下设理事会,全面负责本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理事会职能:(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四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六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八聘请协会顾问、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九第1页共4页决定接纳有关人士为协会名誉会员;(十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条理事会机构设置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