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制度》本基金等其他专用资金
专用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专项基金使用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转入固定基金
(四)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即需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未完工项目的财政专项补助
(五)待分配结余,即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亏损
第十二章、财务清算第四十六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撤销时,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各级政府授权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组成清算机构
清算机构负责制订清算方案,对医院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处理医院财产
医院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的全部财产和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
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或变卖,无力归还的债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等计入清算损益
第四十七条、在宣布医院终止前6个月至宣布终止之日,下列行为无效:1
无偿转让财产;2
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3
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
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
放弃应属于医院的债权
第四十八条、医院清偿的顺序为:1
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2
应付未付的医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等;3
债权人的各项债务;4
剩余资产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并入接收单位或第1页共3页上交主管部门
医院被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第四十九条、医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或主办单位审查备案
第五十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划转时,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下列办法办理:1
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