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第十六中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为促进本校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市关于全面建立办事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办事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实施范围和主体是本单位
第二条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提供全面、规范、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和便民利民为目标,紧紧围绕拓展内容、规范程序、完善载体、深入基层、有效监督,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基层工作,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有效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促进公共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拓展公开内容,重点围绕以下八个方面进行公开:(一)单位介绍类
包括部门职能权限、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行为规范以及便民服务电话
(二)政策规章类
包括中央和各级惠民政策及贯彻落实情况;行业性的政策、法律、法规
(三)服务指南类
包括办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办事结果;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示范文本
(四)收费项目类
包括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缴费办法
(五)监督投诉类
包括投诉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监督机构,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处理规定,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姓名、联系方式等
(六)突发应急类
包括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变动事项、工作方案,如资源短缺、突发事件、服务事项临时变更及处理措施等
(七)涉民决策类
包括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如收费项目的确定和调整、资助政策的调整等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以及人民群众普遍第1页共3页关心、关注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加快推进公开载体建设
要完善各级服务载体建设,按照流程规范公开、时限标准明确、监督电话畅通、便民形式丰富等要求,充分利用政务公开载体体系,科学打造、切实建设服务网点等办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