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管理制度3目的:为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为员工考核工资及奖金的发放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项目部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及特种操作人员
24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编制、修改、解释和实施,由项目经理批准
本规定由总务部实施,由总务部负责监督
检查当日值班主任负责
每日门卫登记后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1上下班规定:4
2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登记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到门卫亲自登记,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登记,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警告处分一次,累计三次不登记或代理他人登记扣发当月工资的30%
3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一律实行按规定统一着装制度,并须穿戴整齐,不按规定着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当日按旷工论处
5上、下班时不经同意不得将任何工具、材料拿出施工现场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先到门卫登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外出前必须到门卫按要求填写外出登记表,凡末填写或上班时外出办私事者,按旷工论处,并给予警告处分一次
6凡因事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登记的由劳动纪律考勤实施负责人查核后处理
7员工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第1页共13页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迟到、早退当月累计三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15%
8劳动纪律、考勤实施负责人应每日检查考勤、签到表,遇到异常情况或违规事情,应立即核查处理
9每月初不迟于5日,考勤实施人将上月考勤单及事、病假证明交项目部领导审批后送4
2财务劳资部结算
逾期者当月不予结算
工作期间规定: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