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管理制度3目的:为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为员工考核工资及奖金的发放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项目部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及特种操作人员。职责:3.13.24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编制、修改、解释和实施,由项目经理批准。本规定由总务部实施,由总务部负责监督。检查当日值班主任负责。每日门卫登记后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规定:4.1上下班规定:4.1.14.1.2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办公室另行通知。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登记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到门卫亲自登记,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登记,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警告处分一次,累计三次不登记或代理他人登记扣发当月工资的30%。4.1.3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一律实行按规定统一着装制度,并须穿戴整齐,不按规定着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当日按旷工论处。4.1.44.1.5上、下班时不经同意不得将任何工具、材料拿出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先到门卫登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外出前必须到门卫按要求填写外出登记表,凡末填写或上班时外出办私事者,按旷工论处,并给予警告处分一次。4.1.6凡因事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登记的由劳动纪律考勤实施负责人查核后处理。4.1.7员工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第1页共13页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迟到、早退当月累计三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15%。4.1.8劳动纪律、考勤实施负责人应每日检查考勤、签到表,遇到异常情况或违规事情,应立即核查处理。4.1.9每月初不迟于5日,考勤实施人将上月考勤单及事、病假证明交项目部领导审批后送4.2财务劳资部结算。逾期者当月不予结算。工作期间规定:4.2.14.2.2全体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装整洁,配戴工作证,否则按4.1.3条有关规定处理。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本人工作职责无关的事,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不得吵闹、斗殴或互为聊天闲谈。凡发生此类事情者,警告一次。4.2.3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人员应服从上级指挥与监督,无条件地服从努力完成领导安排的日常工作与加班,对不服从工作分配,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消极怠工的人或班组给予警4.3告一次。下班后规定。4.3.14.3.24.3.3员工下班后一律实行在生活区积极休息制度。有事外出必须在当日值班主任处登记,末予登记不得外出。生活区严禁聚众赌博、搬弄事非;不得相互窜铺,夜不归宿。晚间11时,由当班主任查房,查房不在者,给予罚款50元。第二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及所有员工都有良好的工作表现,保证公司和员工双方的最大化利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全体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第三条员工请假必须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并签字同意。第四条员工行为触犯下列规定,一经查出行为属实,将给第2页共13页予处罚:1.严禁工作时间窜岗、离岗、聊天、外出干私事等。2.严禁工作时间喝酒。3.严禁工作时间下棋、打牌、聚众嬉闹、打架斗殴等。4.严禁工作时间吃东西、睡觉、干私事、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书刊。5.工作交往中,对领导、普通员工及外单位访客要礼貌待人讲究礼仪,严禁污言秽语。第五条处罚规定1.工作期间消极怠工、下棋、打牌、干私活、聚众嬉闹、打架斗殴及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罚伍拾元(人民币),触犯第二次加倍处罚,情况严重者可解除劳动合同。2.理。3.工作时间无故窜岗、离岗按旷工处理。4.工作时间睡觉、吃东西、触犯第二次及以上者加倍处罚。第六条检查考核劳动纪律的检查及管理工作分别由工厂和公司本部共同负责完成,具体细节听从各部门领导安排。望全体员工共同配合自觉遵守。2012年1月30日第三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劳动纪律是职工从事集体生产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