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部门职责和部门考核条例信息学科部学生会组织部部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加强对院团委组织部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组织部各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院团委组织部全体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使组织部各成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序化,发挥更高的工作效率,群策群力,更好地做好“择优推优”工作,为我院的学生工作做贡献,做到组织部各成员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制度适用于信息学科部组织部全体成员。第三条团委组织部全体学生干部应严格遵守并执行学院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例会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创新,保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共同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同时注意积累和交流工作经验,总结教训。第三章部门例会制度第四条例会包括团委组织部全体成员会议及各中心部门例会。第五条部门例会两每周举行一次,时间:组织部值班时间,地点:学生会办公室(如有改变另行通知)。第六条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会前点名。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向部长请假,会议迟到者酌情给予处罚;无故三次缺席者,对其作自动离职处理。第七条与会人员必须对其通讯工具进行静音或关机处理,不得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第八条例会由组织部部长或副部长主持,会议主要内容:总结本部门近期工作情况并安排近期工作,各组织部成员做工作汇报与工作计划,自由交流等。第九条例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者可自由发言,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第1页共3页第十条未到者会后应向部长作解释,累计三次迟到递交书面检讨书一份交办公室存档,三次迟到计缺席一次。第十一条例会内容各组员必须作好会议记录。第四章部门值班制度第十二条值班当天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值班,要求值班人员必须到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人员将给予以下处理:1、无故迟到、早退一次给予口头批评,无故迟到或早退两次,无故缺席一次给予组织内部会议批评,并交深刻检讨一份。2、一学期无故缺席达三次或累计五次不值班者,将劝其自动离职。3、值班人员若紧急事件,须提前向部长请假并安排其换班,不能不假不到。第十三条值班人员要做好换班交接工作,值班期间一定保持办公室有人,换班过程中下一班值班人员未到时,应电话提醒;若值班人员十分钟后仍未到的或提前十分钟离开者,将视为缺席处理。第十四条钥匙传递中,遗失或未及时传给下一值班人员,影响工作的,将给予批评和警告,多次就范者,将采取会内批评并写深刻检查。第十五条换班中接班人员缺席者,交班人员应将钥匙直接传给下一班,须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第十六条值班时,为申请物品的部门拿完相应东西后,应将柜子锁好,以防物品丢失。第十七条进出教师办公室时,做到先敲门后进,注意文明礼貌。第十八条值班人员负责办公室卫生打扫工作。包括清扫地面,整理桌面,摆放物品,整齐桌椅,清倒垃圾。离开办公室要关好电脑和门窗。若有疏忽,将给予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需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九条值班人员须穿戴整齐,维护部门的良好形象,若第2页共3页群众举报,将严肃处理。第二十条值班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赌博等,一经发现,将给予口头警告。第二十一条值班人员须做好值班记录,值班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或撕毁,值班记录必须有值班人员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值班。第二十二条值班不签到,工作备案不认真者,当缺席处理。第五章活动制度第二十三条发扬组织部团结互助,大胆创新的精神,并把这种传达到团支部。第二十四条积极配合院团委的工作,协助团支部开活动。第二十五条组织部活动要求全体部员准时到场,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先向部长请假;第二十六条安排的任务必须按时完成,若未按时完成并影响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惩罚。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