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标准》、《XX省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建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二、爆炸物品库房的修建,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和规定,经申报管辖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施工修建,经批准机关验收合格领取《爆炸物品存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三、管库员和看守员应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的正式员工担任
管库员、看守员不得少于三人配置,并有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巡守
四、库区应设立警告标志牌,仓库要保持通风良好,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0%范围内,温度控制在15℃—30℃范围内
炸药箱堆高不得超过1
8米,宽度以4箱为限;箱堆间距离不得小于0
3米,靠墙间距不小于0
5米,炸药、雷管箱应放置在铺设了木板的地面上
库房内无杂物,保持清洁卫生
五、、须按照审批的储存量,炸药库与雷管库必须分别建造,严禁混存、超存
六、施工现场当天作业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当天退库,不得在库房以外的地方临时存放
清退回库房的爆炸物品,管库员应及时进行清点,做好回收登记
七、严格检查、清查制度
安监、公安、保卫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
材料部门应做到日清月结,季度盘点
库房应建立完善的收、发、领、退等各种表格台帐,严格收、发、领、退、销毁制度,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擅自转让、借和买卖爆炸物品
库房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记录和有权领料人名单
八、工程项目结束后,应及时清库
拆库时对尚未用完的爆炸物品的处理按爆炸物品销毁管理制度第二款办理
拆库后,由单位物资部门讲原始台帐资料送本单位公安派出所存档
爆炸物品库房保管员职责第1页共12页一、负责爆炸物品的入库、保管、收发和统计工作
二、负责建立爆炸物品的工作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记录字迹要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