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独立(条例)制度范文要素与保障司法独立的制度要素与保障XX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米健无论是从思维逻辑和实际操作来看,还是从历史、现实和所有法治国家的经验来看,建设一个法治国家的前提条件当然是首先要有一个健全的法律制度
这不仅意味着要有健全的立法,而且还要有法律实现的制度保障,即要有公正的司法和相应的司法制度
这也是为什么随着建设法治国家目标的提出,司法公正就越来越成为一个讨论热烈的社会主题
随着社会范围内讨论的日益深入,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司法公正未能在现阶段中国得到真正实现,其原因并不仅仅在于现今司法人员整体素质的欠缺,而且还有更深层的社会原因
一言以蔽之,就是在现阶段中国还没有真正的司法独立
在任何法治国家或追求法治的国家中,没有司法独立就不可能最终实现司法公正
因此,探讨司法独立的可能性及其在现实社会条件下的实现途径,应是现今法律者们必须认真思考的课题
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司法机构显然首当其冲地面对着严峻急迫的挑战
而我国是否能够成功地把握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机遇,战胜挑战并使之转化为有利的条件,最关键、最直接的任务和指标就是:我国司法机构今后是否能够以公正高效的司法审判工作证明我国政府对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义务,证明我国维护发展市场经济及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制条件与环境
因此,我国司法机构能否在涉外和涉世案件中实现公正与效率,乃是直接实现和体现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目的的基本问题
一、司法的前提条件司法是法律实现的根本途径
进一步说,它凭借国家和社会的力量将立法所确立的规则转化为不可违背的社会秩序
概括地讲,立法是要创立规则,并设定一种秩序;而司法则是实现规则,并确立和保障一种秩序
所以,为了达到法律制度所设定的目的,为了建设和实现法制国家,法律实现——司法就是必然和无条件的
因此,我们说法律实现或司法的前提条件就是法律实现或司法的必然性和无条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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