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人事制度节选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企业的劳动人事管理,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特规定如下:一、劳动力管理1、招聘员工一经录用,须签订劳动合同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含明确的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任何一方要求修改合同,须经双方同意
2、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必须按照《XX省劳动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应当开具一式四联“XX省单位退工证明”并加盖公章,其中第一联: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业介绍所留存;第二联:为退档凭证并存放员工个人档案;第三联:交被退员工本人;第四联:企业留存
在交被退员工退工证明时,员工必须注明签收日期,企业应当在七日内向职业介绍所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二、工资管理1、必须编制工资总额使用计划,要严格按照区劳动局、区税务局核定的工资额度使用年度工资总额;2、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对责任重、贡献大的员工,要提高其相应的收入分配,逐步将个人的工作业绩与实际收入挂钩
真正做到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分配到人;3、正确审核本企业的各种工资、津贴、加班工资等发放清单,对请病假、事假等日工资计算,必须按照《XX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做到计算无差错,要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地支付员工工资;4、应按劳动统计报表的有关口径,准确、及时、真实地上第1页共3页报各类劳动统计报表,做好工资统计台账的积累工作,并保证数据一出门,有据可查
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为了保证员工的切身利益,必须按照本市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