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人口状况与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小城镇问题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学术界的一个研究热点,主要的研究成果是通过发展小城镇,用“离土不离乡”的方式解决中国农村的剩余劳动力问题
然而在80年代中后期,随着“民工潮”的出现,“离土不离乡”的局限显得突出
近年来政府对城镇化日益重视,希望通过在小城镇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中国的城镇化
要了解小城镇对周围农村发展的作用,了解小城镇的人口容量,就必须研究小城镇的人口问题
也只有对小城镇的人口问题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才可能对小城镇的户籍制度改革有清楚的认识
一、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进程回顾1992年公安部出台的《关于实行当地有效城镇居民户口制度的通知》,决定实行当地有效城镇户口制度,范围是小城镇、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等,对象是外商亲属、投资者、被征地的农民
在这一基础上,1992年XX省政府出台了“XX省地方城镇户口”政策,其他大部分地方采取的是“蓝印户口”这种更加机动的户籍政策
蓝印户口是一种介于正式户口与暂住户口之间的户籍,因使用的印章为蓝色而得名
拥有蓝印户口的人基本上可以享受正式户口的利益,但是要经过若干年后才能够转变为正式户口
最早采用蓝印户口的以中小城市居多,在一些地方的小城镇也实行蓝印户口
蓝印户口的条件和价值与城镇的地位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城镇地位越高,得到蓝印户口的条件也越高
1997年在全国近400个小城镇进行户籍改革试点
从1998年开始,各地逐步开放小城镇户籍
在这方面,中西部地区开放的步伐迈得比较大
例如1998年XX省在10个小城镇进行试点,在XX省公安厅的《小城镇户籍改革试点方案》中规定,在小城镇中有合法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生活来源,有合法的固定居所后居住满两年,就可以办理小城镇的常住户口,并且不允许收取城镇增容费
2000年中央和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第1页共8页若干意见》,规定对县级市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