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科普专项经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保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顺利实施,夯实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社会基础,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支持和促进全市科普事业的发展
根据《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XX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是市财政为加强科普事业宏观指导和建设,按照省、市委有关文件要求安排的专项经费,由市财政局和市科学技术协会共同管理
第二章使用范围第三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市本级科普项目建设的引导推动和科普业务活动费用,以及科普工作的表彰奖励
具体使用范围如下:(一)青少年科普
主要指围绕未成年人“学科学、爱科学”的各类科技竞赛和科普活动、各类青少年科技场馆(室)建设引导、市级科技特色学校建设和科技辅导员业务培训等
(二)城镇劳动人口科普
主要指围绕街道、社区科普创建引导、科教进社区(军营、企业、工地)及其它大型城市科普活动;围绕企业技术进步和职工技能培训、基层科协与市级学会干部及科技工作者开展的科普教育等活动
(三)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
主要指围绕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着力提高其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在机关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科技素质培训和科普教育等活动
(四)农民科普
主要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兴农富民,向广大农民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宣传科学思想,抵制封建迷信
引导和鼓励建立各类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一站一员一栏”等平台建设,发挥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农业专家库的作用,开展各类“科技三下乡”活动
(五)科技社团科普
主要指XX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协、企业科协开展的第1页共3页具有创新特点的各项科普宣传、科普教育、科普创作、科普研讨、科普论坛、科技推广等活动
(六)重大科普宣传活动
主要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