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为确保我园正常教学秩序顺利进行,维护园纪园规,保障师生安全,重视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园长是幼儿园第一责任人,各办公室负责人是各科室第一责任人
2、认真执行目标责任制,落实各项检查和防范措施,每月考核一次,若没有违纪情况和检查次数、时间、人员到位,可获安全责任奖
3、凡对安全工作做出成绩者,给予一次性的奖励,有突出贡献者幼儿园将给予特别嘉奖
4、安全防范检查措施不落实、不到位,按考核扣除安全责任奖,考核根据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
5、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扣除安全奖,事件较为严重的还将扣除年终奖,并实行“一票否决”,各级部和当事人当年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发生重大事故,召开现场会议,分析情况,做好善后工作
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7、发生重大事故,追究各科室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如造成事故的当事人是幼儿,除追究幼儿责任外,幼儿所在班级的教师也将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二篇:食品安全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标题:食品安全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版本号/修订号:1/0章节号:21食品安全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1奖励办法1
1实行荣誉奖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不搞平均主义
2坚持对质量工作实行重奖重惩,实行质量否决权
3年度考核优秀个人,给予不少于本人本年度月平圴工资的现金或物质奖励,并发给荣第1页共8页誉证明
4年度考核优秀部门(车间、班组),给予500—1000元奖励,并发给荣誉证明
5对在公司、部门、车间、班组质量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的个人、班组、车间部门,由所在班组、车间、部门提出奖励意见,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可给予口头表扬、考核分值、现金或物质、加薪提职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