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预警制度喀人口发[2010]24号签发人:康宝山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报送《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的报告旗纪检委:现将我局《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随文报送,请审示
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0年8月19日1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有效提高预防腐败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纪委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就是针对各岗位存在的不同问题,及时发出不同级别的警报,督促有关人口计生或个人研究制定防控措施
目的是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和化解廉政风险,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第三条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原则;坚持预警监督与鼓励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范围是局机关领导班子、各股站室负责人及普通干部
第二章廉政风险信息采集第五条建立局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岗位廉政风险信息采集台帐》,明确专人负责岗位廉政风险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岗位廉政风险信息采集要做到及时、真实、全面
2第六条岗位廉政风险信息采集要以股站室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不廉洁问题和乱作为、不作第1页共4页为作为重点内容
第七条岗位廉政风险信息来源渠道:(一)从旗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人口和计生投诉、“行风热线”、社情民意调查等群众诉求中发现问题;(二)在查办案件、执法监察、专项检查、民主评议、专项治理等工作中发现问题;(三)通过定期开展社会问卷调查、下发征求意见信、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明察暗访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四)由纪检监察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定期收集意见箱的群众意见,分析发现问题;(五)由纪检组长带队,通过不定期督察干部作风和服务情况,发现问题;(六)纪检监察人员参与人口计生工作检查指导,在监督中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