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艺团器乐团规章制度一、考勤情况1、严格考勤制度,按时参加各种活动,不迟到、不早退2、满分为100分,因事因病不能参加训练的团员视情况扣2分。3、艺术团实行例会制,因事因病不能参加例会的扣2分,无故旷会和各类彩排,演出及重要活动未参加者扣5分。4、一学期内,无故缺勤累计三次取消评优资格。二、团员互评1、具有较高的思想品德修养,热爱艺术并有一定的艺术专长和基础,且在所属院系表现良好的。2、表现突出或有较大贡献。3、对艺术团的组织管理、业务培训、艺术指导等方面有提出建议和批评的。4、积极热情地为校园文化建设服务,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5、严格遵守艺术团的章程,执行艺术团的决议,完成艺术团规定的各种训练、演出等任务。6、维护艺术团的荣誉,无有损坏艺术团声誉的言行。7、爱护艺术团财物,损坏照价赔偿。8、因个人原因影响演出进行,损害艺术团声誉者取消评优资格。三、技术考核1、刻苦钻研业务,业务素质高,积极发挥创造性,能编排出原创作品。2、根据团员的实际业务水平客观评分。3、专业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取消评优资格。四、表演测评1、具有表演欲望和表演才能(包括动作、表情等)的团员可适当加分。2、根据团员的实际表演水平客观评分。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