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第一篇:管理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共)文件基发[2011]01号签发人:管理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员工的自觉性,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望每位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一、管理人员范畴1所有非直接生产人员都是本管理办法涉及的管理范畴
二、作息时间及考勤办法1、公司正常作息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以当时通知为准
所有管理人员除正常上班时间外,还要随叫随到解决属自己工作范畴的工作
2、凡上班后10分钟内或下班前10分钟内离开工作岗位均视为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视为矿工半天,超过半天视为矿工一天
中途未假离岗20分钟内视为早退,离岗20分钟以上视为矿工半天,离岗1小时视为矿工一天
3、当月迟到一次,扣款10元,当月迟到二次以上,每次扣款20元,当月旷工一次扣款50元,当月旷工第二次扣款100元,若当月发生三次旷工,公司将视作为自动辞职,或由公司进行除名处理
三、请假的管理及规定1、无论因公、因事、因病等需请假者均按此管理办法办理请假手续,不允许事后请假或请霸王假,亦不准请假而不办请假手续
2、管理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各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在一天以上以上需由总经理批准
假条要及时交到考勤员处
3、因病请假,事后应在请假单上附医院证明或门诊、住院处方签
凭购药发票不能作为请病假的证明
4、病假、事假的次数要累计作为个人出勤率进行考核,奖金的发放及年终奖的发放都要参考出勤率进行相应比例的扣减
第1页共14页病假三天以内不扣工资,3—10天扣工资的50%,10天以上工资全扣
事假一律扣工资的全额
5、严禁事后请假,严禁请霸王假,事后请假及请霸王假者或请病假未附医院证明等,各级管理干部一律不得批准,且请假者按缺勤处理,影响了公司的工作还要追加处罚及处分
批准者违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