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的稳定,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强化管理,标本兼治
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安全
为了明确责任,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我们将对学校安全工作实行问责
特制定责任感追究制度:一、责任追究的对象学校校长、中层以上带班领导、村小校长,值日、值宿教师,工人和其他担有安全责任的人员
二、责任追究的内容1
当值人员在当值期间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到岗后首先做好接交,写清到岗时间,接交时的实际情况,若接交情况填写得不清,出现问题要追究接岗人员全部责任
当值人员当值期间,不经领导准假,不按时接交者或提前离岗,一律按漏岗处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当值期间,给学校财产造成损失的,要按价全部赔偿经济损失
当值人员当值期间,对上级下达安全方面的文件要求,要及时传达,落实到位,如有贻误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当值人员当值期间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消除,防范措施不具体,又不及时上报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未建立切实可行的学校或班级安全检查常效机制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排险和报告,导致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当值人员(含正常上班时间)因工作不力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以及给学校的财产造成损失、给师生生命财产造成威协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村校要建立安全工作日检查、周总结、月汇报制并坚决执行,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1页共16页-12-第二篇: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全面参与、人人负责,思想、管理、措施、防范“四到位”
为更好地做好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