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公室规章制度第一章劳动管理第一节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试用于公司办公室
第三条员工工作时间为早上8:30至下午18:0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午餐时间为中午12:00至14:00分
第四条公司办公室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签到制度并附有考勤薄监督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处罚
(20元/次)第六条公司设有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上报总经理办公室,并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根据此核发员工工资及其他薪资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把外出原因写在黑板上,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须向公司领导请示,待批准后方可外出办事,否则一律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5分钟至15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15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九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工资的10%,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二节请假与休假第一条员工每周按轮休表休息
第二条员工全年政府指定假日:第三条事假1
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有效,一次不得超过3天;2
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2天,特殊情况按公司制度处理;3
事后请假者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情,经公司领导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出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第四条病假1
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第二天申请,经领导批准后,转交人事部登记;2
请病假一天者免附医生证明;一天以上须持当日的劳保或公立医院证明(私人医院无效);3
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出24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医生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