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检验科危急值报告制度危急值是指检验结果的极度异常,如不及时处理随时会危及病人生命的检验值
实验室应与临床医师商讨,确定重要指标的“危急值”范围
检验中发现危急值,必要时可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a)立即检查室内质控是否在控,操作是否正确,仪器传输是否有误,确认标本采集是否符合要求;b)询问医生该结果是否与病情相符;c)察看历史结果;d)必要时重新采集标本进行检测
确认危急值后,应立即通知申请者取结果,并将危急值病人的姓名、科室及床号,日期、时间、报告人及检验结果等记录在《危急值报告登记表》上
各专业点对临床危急值病人标本的检验,应本着急中之急,重中之重的原则,尽快发报告,并电话通知临床
在此过程中如遇困难,如无法联系上临床工作人员,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并报告科主任
危急值报告登记表部门:年份:年危急值报告流程1
检验科在发现检验“危急值”情况后,应确认检验过程是否正常,必要时立即复检
当检验“危急值”情况得到确认后,检验人员应立即将检验“危急值”电话通知病区并要求病区派员到检验科取报告
病区接到检验科电话通知后,接听电话人员应立即报告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并迅速派员去检验科取检验报告,及时将检验报告交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
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得到检验结果后,应及时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干预措施
病区医师在采取干预措施前,应与护理部门一起确认标本采集与送检等环节是否正常,必要时应重新采第1页共2页集标本送检确认
建立登记制度
⑴检验科应做好“危急值”相关登记工作
登记内容除检验结果外,还需登记电话通知时间,病区接电话人员姓名与身份,病区派人取检验报告时间,取报告人员要签全名
⑵病区应设专门登记本,由护理部门记录接到检验科通知的时间,通知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的时间,派员取检验报告的时间,检验报告交给临床医师的时间,相关人员均应签全名备查,如重新采集标本复检,也应做好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