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之家制度各村委创建“人大代表之家”有关制度各乡镇人大:本制度是适用于重点创建的两个村委上墙制度,各乡镇根据村委上墙的场地和排版要求对其中的制度进行增删,其中《代表之家情况简介》、《代表之家成员情况公示(图片配文字)》和《代表联合之家组织机构》由各乡镇根据各村委实际情况撰写
代表联合之家组织机构主任:副主任:委员:(联络委员)(管理委员)(信息委员)成员:“代表联合之家”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联络代表、安排活动,收集意见,参与代表组织活动
一、“代表之家”活动制度第一条以村委为单位编成一个代表小组,民主选出正、副组长一至二人
各代表小组应建立学习培训、联系选民等制度
第二条代表活动的内容有:学习培训、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落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本乡镇或者本县的贯彻执行情况;掌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了解本乡镇或者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监督、协助1乡镇人大、县人大常委会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推行工作;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行监督,对其违法失职行为,可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促进依法治县和廉政建设
第三条代表活动的方式
每季度小组活动一次,由代表小组长主持,人大代表可以按照《代表法》的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持证视察或调查、走访
第四条代表活动是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一府两院”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都必须尊重人大代表的权利,积极热情地支持代表开展活动
第五条代表通过活动收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属于本单位解决的问题,由代表组长或代表以书面形式直接反映给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解决,同时抄送镇人大备案;属于县里解决的问题,直接向有关单位XX县区人大办公室反映,也可以通过书信等形式反映给县人大办公室,然后由县人大办公室转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