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华润混凝土(福建)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罚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员工安全行为,避免和减少安全各类事故,根据华润集团和控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奖惩方式处罚方式
通报批评、罚款(员工在工资中扣除,第三方人员在劳务费中扣除)
通报表扬、发放奖金、奖品
第二章各类违章行为罚款标准第三条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违章者每次罚款50元,所属部门分管负责人(助理经理以上)连带罚款20%;第三方人员违章者每次罚款50元
现场部门负责人对所属班组、区域或项目的作业人员存在的安全违章行为及安全隐患疏于监管、放任不管,或经其他检查人员指出后仍不主动履行职责予以纠正者;2
进入生产区域未佩戴安全帽者,安全帽佩戴不规范等同于没带安全帽;3
穿拖鞋、凉鞋(驾驶员穿凉鞋未提后带等同穿拖鞋)、背心、打光背,进入生产作业现场;4
机修工(绝缘鞋)、汽修工、铲车司机、辅助工(地面辅助工除外)进入生产区未穿劳保鞋;5
材料员、实验室员工进入铲车料场作业区未穿劳保鞋;6
当班人员在工作岗位内看杂志、玩手机(司机和铲车司机在休息室内处除外);7
高空作业、密闭空间(清库、修理搅拌机、清机、打结块、管道内等)作业、动火作业、停送电检修等高危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及未按规定设置监护人员;8
在检修、维修、施工、吊装、清堵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警戒范围或监护人员;9
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10
跨越运转中输送设备,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倚坐或跨越安全护栏;11
禁烟区域(油库、配电室、仓库、外加剂车间等)吸烟;12
氧气、乙炔间隔未达到5米,或距明火、易燃易爆物品不足10米;13
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种气瓶不按规定储存、运输、放置、使用;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