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众创空间管理制度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我市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众创空间由XX省飞驰影音文化有限公司作为主体运营机构,是一个依托现代影音技术为基础的平台,同时为相关的创业者提供一个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第三条众创空间致力于推动民间科技力量和创新文化的发展,整合人才和资源优势,鼓励自主创业和艺术创新,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第四条众创空间物理空间及配套设施主要依托XX省飞驰影音文化有限公司,并由其提供办公空间、器具材料及其他配套设施,并负责日常运营管理。第二章入驻条件第五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二)项目方向为文化科技领域,符合我国产业发展导向;或符合XX市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项目能够促进我市文化经济发展。(三)项目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第六条申请流程:(一)申请入驻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者或项目团队或企业向“飞驰影音”众创空间运营机构XX省飞驰影音文化有限公司递交入驻申请,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创业计划书及所需的其它材料;(二)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提交项目评审组讨论决定;(三)申请批准后,XX省飞驰影音文化有限公司与申请人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第七条为了保障入驻项目得到充分空间以及发展资源,空间同时间在服务项目控制在50家。第三章管理及考核第八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第九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配合科创孵化器各项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第四章毕业与退出机制第十条毕业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注册企业并运营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二)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三)年营业总收入达100万元以上。第十一条入驻三年以上仍不能达到毕业标准的企业应退出众创空间管理。第五章基本信息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在基本信息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项目联系人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项目联系人应积极配合与支持。第十三条档案建立后,由专人管理,方便填写、保管和查阅。第十四条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将项目按照孵化阶段进行分类管理。第六章企业联络员第十五条设立众创空间联络员,联络员职责如下:(一)主动联系、跟踪入驻团队或企业发展情况,了解他们的现状、问题和需求,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二)负责入驻团队或企业与空间、入驻团队或企业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对接;(三)解答入驻团队或企业的疑难问题,并协助联系各职能部门落实相应的服务要求;(四)每个月、半年或一年,集中汇集入驻团队或企业的发展情况,经分类归纳和整理,分析企业整体发展的进度,制订或调整相应的促进工作的对策。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XX省飞驰影音文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二〇一六年二月六日飞驰影音众创空间入驻团队管理办法为规范空间及入驻团队的管理,促进飞驰影音众创空间的健康发展,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监督和管理入驻团队应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制度,守法经营,遵守和执行飞驰影音众创空间有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本办法及与飞驰影音众创空间签订的《飞驰影音众创空间入驻协议书》等法律文件。积极支持、协助、配合空间开展各种创业服务工作。1、入驻团队应利用飞驰影音众创空间提供的场所进行与申请内容相符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在该场所从事与申请项目无关的活动或将该场所转租给其他方。2、根据团队自身情况,入驻团队应按月、按季、按年向飞驰影音众创空间如实填报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报表和统计数据。3、各入驻团队须按照空间规定挂牌运营。按时缴纳与飞驰影音众创空间商定的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