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管理制度运河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管理办法为提高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质量水平,加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工作质量监督与管理,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现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标准、工作纪律、出勤管理等制定如下考核管理办法
一、保洁人员1、工作质量标准(1)上岗时间:夏季(3月31日-9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6:00冬季(10月1日--4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2)上岗着装要求:上岗时须着工作标志服,衣着整洁,劳动工具齐全,安全标志旗明显
2、工作质量要求: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进行全日保洁
上班时间不脱岗,不虚岗,不旷工,有事向管理人员请假,自己找人替班
3、普扫标准要求:每天上午10:00前完成一次普扫,下午4:00前完成二次普扫
普扫达到的标准是“四净六无”,“四净”即路面干净,边沟干净,树池干净,路边至墙根干净;“六无”即无垃圾堆、袋,无污泥脏水,无人畜粪便,无杂草杂物,无连片纸1屑、垃圾袋挂树
4、保洁标准要求
勤走动、勤观察、勤清扫路面等,及时清除临时垃圾、保洁区墙面等乱贴的杂物,及时清除杂草,及时管理和规劝村民不在保洁区域存放杂物,保持保洁区域整洁卫生
垃圾桶桶体整洁,桶外无垃圾
垃圾池周边整洁卫生
蚊蝇季节按要求及时打药灭蝇
及时发现村庄道路出入口出现的垃圾,及时向管理人员、村委回报,及时协调清理
雨雪天气正常出勤作业,并及时清理积水积雪
服从上级的工作调度和安排,积极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考核扣罚标准:(1)迟到、早退、着装不规范,每次扣2元
虚岗、脱岗、聚堆闲聊下棋每次5元
旷工每发现一次10元,第二次20元,第三次开除
(2)达不到普扫、保洁标准要求时,每项每次扣2元
(3)禁止保洁员在托管区域焚烧垃圾,每发现一次扣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