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枣园小学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我校已建立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并且完善了学校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发生一般事故,在事故发生后的1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原因、处理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在半小时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将简要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在两小时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以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针对校园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学校认真分析具体情况,制定学生上操、放学等时段楼梯安全制度和停电应急预案。并实行校长为首的班子成员的带班、值日、值勤制度,要求必须做到凡是有学生在校,就要有教师管理和保护。做到定期组织检查门卫、值班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学校建立严格的卫生保健制度,严格执行定期健康检查、卫生消毒及卫生保健登记制度。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是预防校园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学校已将交通、消防、卫生、防雷、防震、防溺水等安全知识纳入专题教育之中,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紧急疏散、逃生自救等演练,以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