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督查工作制度xx县总工会目标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目标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县总工会工作高效、规范运转,根据《xx县级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总工会机关各部室及纳入目标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由县总工会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县总工会机关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由主席、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为县总工会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简称目督办,设在县总工会办公室)
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审议目督办提交研究的各项问题;讨论决定目标管理督查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目督办职责执行目标管理督查领导小组各项决定,承办目标管理督查各项具体工作,指导各部门的目标管理督查工作
按期收集、汇总、整理、上报目标管理督查工作的相关材料,协调拟定目标的项目、1考评和奖惩意见,并牵头组织考评
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目督办下达的督办事项完成情况,督促检查专项目标牵头部门下达的督办事项完成情况,督促检查领导交办事项和领导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完成情况
第六条目标责任人及职责目标总责任人
县总工会主席
全面负责县总工会目标管理督查工作
县总工会分管领导
负责分管部门目标管理和党组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部门目标责任人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负责制定本部门主要工作目标、年度特色工作目标、职能工作目标和内控目标,组织本部门按时完XX县区总工会目督办分解下达的县委、县政府目督办制定的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中的各项目标、各目标牵头部门下达的各项新增专项目标、自定工作目标等
按时、按要求向县总工会目督办报送目标执行情况、报表、自查报告和总结,做好目标档案,负责本部门的目标管理督查工作
第三章目标制定程序及目标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