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制度第一条评议对象及参评人员1、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作履职报告。职工代表根据每名班子成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进行评议,并进行民主测评,评议情况、民主测评结果及班子成员的履职报告上报局党委组织部。履职报告会由公司工会主席主持。民主测评由党委组织部部长主持。2、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在本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上作履职报告,职工代表根据每名班子成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进行评议,并进行民主测评,评议情况、民主测评结果及班子成员的履职报告上报公司党委组织部。履职报告会由本单位工会主席主持。民主测评由本单位组织干事主持。3、公司机关部室正、副职领导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参加人员由公司机关全体干部、基层单位党政正职组成,民主测评大会由公司党委组织部主持。第二条评议内容按照对干部德、能、勤、绩的要求,从政治立场、思想品质、领导才能、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群众威信等方面进行评议。根据领导干部的不同岗位职责,评议的内容应有所区别和侧重。对公司及基层单位两级领导班子应作出整体评价。第三条评议步骤1、评议准备。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成立评议领导小组,由负责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会工作的同志组成,组织协调评议工作。提前两周通知领导干部本人撰写履职报告,评议前要向上一级组织、工会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请上一级组织、工会部门派人参加。2、评议动员。在正式评议前,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作动员报告,讲清评议领导干部的意义、方法、要求。3、履职报告。现职领导干部要在评议大会上作个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读。病休、离职、学习、借调半年以上,提拔任职和交流到新单位任职不足半年的,不作年度履职报告,但要提交工作总结。4、评议方法。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等方法。座谈会采取“背对背”的方法进行,由专人记录,不记发言人姓名。民主测评填写《民主测评票》。《民主测评票》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民主测评要设立投票箱,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测评结果当场公布。5、情况反馈。评议情况反馈由评议领导小组负责。反馈领导班子的评议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听取。反馈领导干部的评议结果,可由被评议者单独听取,允许本人提出不同意见或解释说明。如有必要,评议小组要做进一步的考核了解。6、问题整改。公司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机关部室正、副职领导人员要在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上,对照评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7、评议总结。评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通报评议结果,公布整改措施,并于十日内将干部履职报告、民主评议及民主测评结果报上一级组织部门。第四条具体要求1、加强领导。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要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结合年终总结每年评议一次。2、严密组织。评议工作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充分体现参加评议人员的意愿。防止借评议之机拉信任票,搞打击报复,一经发现,追究责任,严肃处理。3、被评议的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民主评议的意义,把评议的过程作为自我教育、自我评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过程。4、参加评议的人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议领导干部。评议结果要作为干部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民主测评优秀、胜任票合计不足60%的干部,免去现任职务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也可责令其辞去或解聘现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