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范本)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问题的处理,确保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问题,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或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使项目部人人明确责任,保证安全质量、确保施工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请示报告主要内容结合工程施工特点及本工程整体施工环境,为更好的做好项目管控,特制定本工程中重大问题主要包括:1、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重要工作及完成情况;2、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3、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4、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5、钢栈桥、钻孔灌注桩、桥梁下部结构、预制箱梁、现浇箱梁、桥面系等施工过程中质量及安全隐患的重要问题;6、在处理重大问题中,遇到的棘手无法处理的问题;7、现场发生死亡、重伤等安全事故;8、现场发生群殴、扰乱施工秩序等现象;9、现场结构物平面位置、几何尺寸、标高发现较大偏差;10、现场质量出现严重问题;11、现场施工时未按要求作业,且不听指挥的;12、重点工程技术交底方案,涉及成本控制及安全质量的
三、请示程序1、项目部全体员工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人或本部门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6、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