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后感[《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的读后感]在中国经济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的法律法治与社会现实产生了巨大的冲突——法律移植不适应我国现状,《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的读后感
然而,在法学界强烈主张法律移植,要求引入西方法治文化的情况之下
苏力老师在本书中从社会实证分析的角度出发,主张挖掘本国“民间法”的法治资源,构建本土化的法律体系,探索有本国特色的法治之路
苏力老师在本书中所举的例子大多立足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西北等落后地方,并试图从中找出某些启发,这种从实际出发,关注相对弱势群体的精神大概是我们现在和未来的法律人应学习的
本书谈论到法律规避的问题,正是从农民身上得到启发的
在中国农村里,人们一旦发生了法律纠纷,他们通常都会避免利用法律途径而采取“私了”的方式来解决,如此的现象并非少数
苏力用一个私了未成的案例来阐述这个问题:一对处于感情萌芽期的男女青年见面,男青年强奸了女青年
事后,男青年利用法律规避,和受害人达成协议——男青年赔钱并迎娶该受害人
在本案中,受害人选择接受私了,在某种程度上保护了她的名声,也使她承担了较少的风险,另外她还可以拿到一笔赔偿金,再加上她对违法者有感情
因而这事的解决方法无疑是两全其美的——虽然它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所以,“私了”有时也是理性的
这就牵涉到私了的优点了——避免了法律程序上的繁杂,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双方的利益(试想如果受害者接受法律的保护,在传统观念的束缚下,她以后的生活会好过吗
或许遭人白眼受人唾弃就是她以后生活的常态了,这样她的利益不就收到更大的伤害吗
所以,有时候“私了”是“成本最低而效益最高”的解决纠纷方法
或许我们会为此感到悲哀,但这就是国家制定法的某些不完善
另外,法律规避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着人们进一步了解国家制定法,因为人们想要更有效的规避制定法,他们就要更了解制定法,换言之,法律规避也是一个了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