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业纳税辅导手册(房地产业)(2009
20)辅导提纲目录第一节房地产业税收政策等方面内容第二节房地产业发票管理方面内容第三节纳税服务方面内容第四节房地产业税收检查方面内容精品资料网第一节房地产业税收政策等方面内容第一部分房地产业营业税政策一、征税范围(一)基本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1、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2、销售不动产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建筑物、构筑物是指通过建筑、安装和工程作业等生产方式形成的建筑产品
包括:(1)房屋:住房、厂房、办公楼、仓库、学校、商业用房等;(2)烟囱、铁路、窑炉、公路、港口、灌渠、堤坝、水库、井等;(3)设备安装工程(不包括机械设备本身):支柱、水塔、水池、设备基础、操作平台、各种设备的砌筑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
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除建筑物、构筑物以外的其他附着于土地的不动产,如树木、庄稼、花草等
(二)特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
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
前款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二、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