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12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核算1贷款业务程序2会计科目设置3个人贷款业务的核算4单位贷款业务的核算1
贷款业务程序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一般实行集中授权管理、统一授信管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贷款管理责任制相结合的办法,以切实防范、控制和化解贷款业务风险
贷款业务流程一般包括: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
会计科目设置----“贷款”科目本科目核算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
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具有贷款性质的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以及垫款等,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科目
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单位贷款业务的核算单位贷款业务主要包括短期、中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通常是指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满足借款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要,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中长期贷款通常多为项目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新建、扩建、改建、开发、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房地产贷款也属于项目贷款范畴
有些商业银行对项目贷款按照行业划分,如制造业、能源业等,以便进行授信分析和信用审批
(1)贷款发放的初始核算借款人申请借款时,应向银行提交借款申请书和借款凭证,经信贷部门审查批准并签署意见后,送会计部门凭以办理贷款的发放手续
会计部门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