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概述一、国际税收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这一矛盾而导致一部分财富在各有关国家课税权主体之间重新分割和转移,其处理依据主要是国家间的协议和各种规范
国际税收不同于涉外税收
涉外税收通常是指一国政府对外国人(包括外国企业和个人)征收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尽管涉外税收具有了一定的国际意义,但是涉外税收反映的是一国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同其管辖范围内的外国纳税人之间所发生的征纳关系
作为国家税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涉外税收的本质是国家税收的延伸,仍是主权家或地区内部的税收分配形式
二、税收管辖权与国际税收协定的产生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的一系列矛盾的产生都与税收管辖权有关
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
通常按照国际公认的顺序,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有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两种
其中属地原则是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为属地主义或属地主义原则
属人原则是以纳税人的国籍和住所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属人主义或属人主义原则
由于在国际税收领域,各国行使征税权力所采取的原则不尽相同,因此各自所确立的税收管辖权范围和内容也有所不同
目前世界上的税收管辖权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地域管辖权,其中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遵循的是属人原则,而地域管辖权遵循的是属地原则
地域管辖权又称收入来源地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对发生于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应税活动和来源于或被认为是来源于其境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
这种管辖权是按照属地原则确立的
在地域管辖权下,通过确认所得的地域标志来确定该笔所得的来源地,一笔所得被地域化,从而纳入所在地域的国家税收管辖范围
这种按地域范围确定的管辖权体现了有关国家维护本国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