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会计实务第一章预算会计概论事业单位会计属于预算会计。“预算”是外来词,原意为“革囊”,英文bugdet。17世纪,英国财政大臣把岁出岁入的说明书(财政收支计划)放在特制的革囊内出入国会,后来人们就用“革囊”代替财政收支计划,即预算。一、预算概述(一)什么是预算广义:人们对某种活动预期能取得收入和支出所做的事前估计和推算。狭义:国家未来一定时期的基本收支计划。(二)预算草案和国家预算预算草案:未经过国家立法机关审查批准的预算是预算草案,它不具备法律效力。国家预算:经过国家立法机关审查批准的预算是国家预算,它具备法律效力。清朝光绪33年(1907年)颁布了《清理财政章程》,计划1910年执行。由清理财政局主编预算,然后汇总到度支部(财政部),再奏请皇帝批准。每年正月初一至十二月底为预算年度(农历)。预算分“经常”和“临时”两门,门内分类,类下设款,款下有项,项下分子目。后来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府都编过各自的预算。建国初期,毛泽东同志就说过,国家预算是一个大问题,里面反映着整个国家政策,因为它规定政府活动范围和方向。解放后,财政部每年都编制国家预算,报人大批准后执行。九十年代初,我国参照国际上的做法,并结合我国的实际,开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于1995年1月1日实施。二、预算的特点(一)社会性。预算收入来自于各种经济性质、各种经济形式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国家预算收入反映了国民经济发展规模和积累水平。国家预算支出体现着社会再生产的规模、速度和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积累和消费之间的重大比例关系。(二)计划性。预算收入的取得和预算支出的安排都是建立在事先测算的基础上,一个政府对未来年度的收入和支出测算的越准确,对应付将来突发事件越掌握主动权。(三)统一性。各级政府只有一个统一预算并按统一程序和标准来编制。原则上政府的预算应包括全部财政收支,反映全部财政活动,不应有预算内外之分。(四)法律性。国家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是以法律为保障的。预算法案需要三分之二议会成员通过,而一般法案只需一半成员通过。预算执行结果要有审计部门审查和立法机关讨论批准。(五)年度性。国家的年度收支计划是按年度编制的,预算年度的期限均为一年。1.历年制。每年1月1日——12月31日中、法、德、意、丹麦。2.每年4月1日——次年3月31日英、加、日、缅、印尼。3.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瑞典、澳大利亚、中东、非洲。4.每年10月1日——次年9月30日美、泰。预算年度的起止日期由各国政治、历史和传统习惯决定的,一般受立法机关召开会议的时间和财政收支季度因素的影响。三、预算的种类(一)单一预算:按照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把国家下年度所有收支项目的总额汇总起来列在一个总的方案中,形成一个收入和支出项目的详尽对照表,统一反映政府未来年度可以使用和支配的社会产品。这是一种传统的预算形式,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各国大都采用这种预算形式。(二)复式预算:按财政收支的经济性质将全部预算收支划分为经常性收支和投资性收支两部分,分别编制经常性预算和投资性预算(又称资本预算、建设性预算),经常性预算收入满足经常性支出,俗称“吃饭预算”。投资性预算收支缺口用债务收入来平衡。从1992年开始,我国中央、地方开始编制复式预算。按规定,经常性预算和投资性预算应保持合理的比例和结构,经常性预算不列赤字。(三)零基预算:对所有收支项目都以“零”作为基础,不考虑该收支项目以往年度的实际情况,按成本效益的比例关系,从根本上重新审查和评价各个项目的必要性,然后确定项目的预算金额。(四)平衡预算:预算收入等于预算支出的预算。作为事业单位的学校一般要编制平衡预算。四、编制预算的原则总的原则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具体原则是:(一)政策性原则。国家的方针政策是编制预算的主线,不能偏离这条主线。(二)可靠性原则。预算做到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没有把握的项目不能打入预算。(三)合理性原则。预算支出必须保证正常业务开展,首先是刚性支出(人员经费),其次保证必要的公用支出。(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