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汇报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汇报黔西南州是全国30个自治州中最年轻的自治州之一。1982年5月1日建州。全州辖兴义、安龙、兴仁、贞丰、普安、晴隆、册亨、望谟等8个县市和顶效开发区、12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2072个村。居住着布依、苗、彝、回、汉等33个民族,2004年末全州总人口309.01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州总人口42.47%。我州扶贫开发工作自1986年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1994年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历经7个年头,全州解决了118.5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7个贫困县以县为单位先后越过了温饱线。进入新阶段扶贫开发以来,我州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管理办法》,认真制定贫困村村级、重点乡镇、县(市)三级扶贫开发规划,扶贫部门根据规划建立项目库,按照项目安排扶贫资金,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贫困地区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稳步增加,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扶贫开发取得了明显成效。2001年,我州普安、晴隆、兴仁、贞丰、安龙、册亨、望谟7个县列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国家重点扶持县,包括xx市在内的88个乡(镇)、1210个村列为扶贫开发重点扶持乡(镇)、村。这些贫困乡(镇)、村是我州典型的相对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是我州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主战场。我州129个乡(镇)中有88个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其中:一类重点乡镇10个,二类乡镇53个,三类重点乡25个;2072个行政村中,其中:扶贫开发重点村1210个,其中一类重村点504个,二类重村点634个,三类重点村72个。2004年末,全州仍有低收入以下贫困人口65.9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24.38万人。一、四年来,我州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第1页共20页新阶段扶贫开发四年来,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中共xx省委关于加大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的决定》精神,州委、州政府在认真总结“八七”扶贫攻坚经验和不断深化州情认识的基础上,采取“一包”(包解决温饱)、“两抓”(抓攻坚点、抓增长点)、“三帮”(帮制定扶贫规划、帮落实扶贫政策措施、帮解决实际问题)、“四基”(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基础教育、基层组织建设)、“五定”(定地点、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效益)的措施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全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措施落实,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奋力拼搏,扶贫攻坚成果不断巩固提高,新阶段扶贫开发取得明显成效。——扶贫资金投入逐年增加,贫困乡村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四年来,我州整合各方面的资金,2001—2004年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9.958亿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1.956亿元,以工代赈资金2.8亿元,宁波对口帮扶资金0.45亿元,中央扶贫贷款累计发放额达2.69亿元,中央专项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补助1.01亿元,其他资金和利用外资(实际投资额)达1.052亿元。1)低收入以下的贫困人口得到了有效扶持。2001-2004年实施扶贫开发项目2082个,惠及1277个村、12万户、36万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全州有12.47万农村低收入以下贫困人口解决了温饱,有1.9007万人贫困人口实现了易地搬迁,相当的因病因残丧失劳动力的农村特困人口得到了定期救助。按照省安排实施“百乡千村工程”计划,我州10个一类重点乡镇共有行政村140个,重点扶持村116个,其中:一类重点村58个,二类重点村54个,三类重点村4个;共有12.72万人/2.799万户,少数民族人口5.145万人,占总人口的40.45%。据监测统计表明,在2001——2004年的新阶段扶贫开发中,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8908.21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2842.73万元,以工代赈资金1742.1万元,社会各界及对第2页共20页口帮扶资金1634.51万元,扶贫贷款累计发放额为148.8万元,其它资金2543.52万元。投入种植业资金354.84万元,占投入的3.98%;投入林业资金924.39万元,占投入的10.38%;投入养殖业资金752.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