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关于开展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国营农林牧渔场,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大发〔2008〕15号)和《人才服务大安发展“五○○工程”实施方案》(大办发〔2008〕31号)的要求,为使专业技术人才更好的服务大安经济社会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拔培养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拔范围在工农业生产、科技推广应用、科学研究、教育、卫生等第一线工作岗位上的;在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新产品开发及科学、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二、选拔条件全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一般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1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选拔。(一)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1、获白城市级以上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研究人员,或获白城市级以上发明创造奖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研究人员。2、获白城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三位完成人)、二等奖(首位完成人)。3、在省级期刊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或参与编写省级计划教材,本人累计撰写1万字以上。(二)在技术推广应用方面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1、在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引进项目等工作中,较好地解决了重大理论或关键性技术问题,得到白城市级以上部门认定或推广,取得了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并获白城市级以上表彰奖励。2、在农业科技、为农服务、农产品加工等相关技术研究、应用、推广和引进、消化、吸收省内外先进技术成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受到白城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在大安市享有较高知名度并做出2突出贡献,或在农林牧渔生产中,通过发明、改良品种或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使种养殖规模或效益名列全市前茅。(三)在新闻宣传和文化艺术方面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1、在国家级新闻作品评奖活动中获奖。2、在省级新闻作品评奖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3、在省委宣传部、文化厅、省文联主办的全省性有届次的权威性评奖活动中获奖,并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4、在白城市委宣传部、文化局、文联主办的全市性有届次的权威性评奖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并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四)在教育教学和医疗卫生方面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1、获一项省级三等奖以上。2、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省级以上运动会获得奖牌的教练员。3、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34、长期从事医疗、疾病预防、计划生育工作,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成绩突出,有较大影响,并获得白城市级以上表彰奖励。(五)在其他行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大安市级以上表彰或在大安市级以上专业学会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享有较高声誉的专业学科技术带头人。三、选拔名额全市选拔培养200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名额分配为:1、科学研究类10名;2、技术推广应用类40名;3、新闻宣传和文化艺术类20名;4、教育教学和医疗卫生类90名;5、其他40名。四、选拔程序1、各主管部门(单位)按照选拔条件选出人选,排出先后顺序,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管理科。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上报专业技术人才的材4料进行初步审查和综合评议,并排出先后顺序,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办。3、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对选拔对象进行审查把关,材料汇总整理后,将选拔结果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4、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选拔对象做最后审定。五、相关要求各推荐部门(单位)要组织选拔培养对象按要求填写《大安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推荐表》一式2份(见附表),用A4纸打印,并附电子版(电子版到邮箱darcb@163.com下载,密码5201883)。各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管理科。附表:《大安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推荐表》中共大安市委组织部2010年3月3日5附表:大安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推荐表6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及行政职务入党时间第一学历及专业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