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关于按大类招生专业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大类招生指高校将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按一个大类招生,学生入校后,经过1-2年的基础培养,再根据兴趣和双向选择原则进行专业分流的招生模式
按大类招生是根据我校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教学改革,是涉及到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方式方法的一次深刻改革,是我校教学改革的深化和发展,也是我校进行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为做好按大类招生专业培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厚基础、强实践、重创新”的人才培养理念,进一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激发学习热情,培养竞争意识,促进学风建设,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1.稳步推进原则拥有相对齐全的学科,文、理、医、工各领域完备的师资以及相配套的教学计划是实施大类招生的一个基本要求
目前我校大类培养基础薄弱、经验欠缺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自身学科建设、专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稳步推进大类招生,切忌无视办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盲目扩大招生口径,从而影响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2.“专业招生”与“大类招生”并举原则目前我校一方面专业发展极不平衡,优势特色专业较少;另一方面艺体类、部分师范类专业对学生的特殊要求较多,不适宜进行大类招生
因此我校将在较长时间内实行“专业招生”与“大类招生”双轨制,这也是国内大部分高校采用的招生模式
各学院在努力进行大类招生培养的同时,也要继续强化专业招生培养,保持本院专业优势特色
3.整体优化原则实施大类招生人才培养是通过有效地利用学校内部多学科优势,实现多专业的整体优化组合
各学院应从提升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整体水平出发,建立更为合理的课程结构体系,不断地优化整合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招生工作通过与各学院以及相关行政部门协商,初步确定2014级按学科大类招生的专业类别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