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跟投管理制度(草拟)实施周期:2020年月日-202年月日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2一、目的:提升公司的凝聚力和员工的归属感,让员工以主人翁的身份参与到工作中去,与公司项目建立命运和利益共同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从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使员工和公司一起共同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适用范围(一)项目范围集团下属按土地摘牌时间为2020年月日后获取的所有项目,包括操盘及非操盘
(二)人员范围1
集团集团跟投人员范围为副总级别(含)以上人员(强制),其他自愿跟投人员;2
区域项目跟投人员范围为项目公司副总级以上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强制),项目总经理对项目内部选投比例有分配权,以及其他自愿跟投人员
其他指定人员三、跟投方案说明(一)跟投模式1
1项目内成立有限合伙企业A,作为跟投管理主体,由所属项目的资金财务部负责管理;集团成立有限合伙企业B,作为跟投管理主体,有集团财务部负责管理
2每地产项目对应一个子账户独立核算
3项目合伙企业A的普通合伙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有限合伙人由项目员工推举产生
4集团合伙企业B的普通合伙人由集团副总裁担任,有限合伙人由集团财务中心负责人担任
5跟投员工与合伙企业签订《委托投资协议》,跟投员工通过其实现对跟投项目的间接投资和收益
跟投本金部分直接注入合伙企业
6借款部分由员工与集团投融资平台签订《借款协议》,集团投融资平台提供杠杆配资,并将借款注入合伙企业
7集团、合伙企业A、合伙企业B、其他合作方共同注资平台公司,并通过平台公司间接3实现对项目公司的投资
1跟投员工通过合伙企业A间接享有跟投项目股权收益,在任何时候,跟投员工不得参与或主张合伙企业的管理和事务执行,也不得干预项目公司的正常经营决策和管理,不享有如经营表决权等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