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负债管理,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负债管理
第三条负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依法合规进行负债管理,确保负债行为合法、合规
(二)风险可控原则:合理控制负债规模,确保负债风险在公司承受范围内
(三)效益最大化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追求负债成本最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稳健经营原则:坚持稳健经营,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负债种类及范围第四条公司负债主要包括以下种类:(一)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等
(二)长期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第五条公司负债管理范围包括:(一)负债的审批、签订、执行、变更和终止
(二)负债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
(三)负债风险的评估和控制
第三章负债审批及签订第六条负债审批权限:(一)流动负债审批权限:10万元(含)以下,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10万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二)长期负债审批权限:由董事会审批
第七条负债签订:(一)财务部门负责起草负债合同,报审批后签订
(二)签订负债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对方信用状况,确保合同条款合理、公平
第四章负债执行与变更第八条负债执行:(一)财务部门负责按照负债合同约定,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二)负债到期前,财务部门应提前做好还款准备
第九条负债变更:(一)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负债的,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二)变更负债合同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通报
第五章负债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第十条负债会计核算:(一)财务部门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对负债进行会计核算
(二)定期编制负债报表,分析负债结构,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第十一条负债信息披露:(一)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