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对政府权力监督一、我国非营利组织监督政府权力的功能性分析1、促进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非营利组织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利益组织,它存在的基本价值之一是促进其成员的公共利益
参与党政机关的决策,尽可能地影响党政机关的政策,使之有利于自己的组织和成员,是达到这一价值的重要手段
非营利组织在对行政权力监督的过程中,代表所在的组织或行业向决策部门反映问题、提出要求,促使权力机关制定相应的政策或措施,应决策机关的请求,对某些专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发表意见,而有一些党政机关在制定和实施某些政策时,通常也会向相关的非营利组织进行政策咨询,听取其意见,对政策作出修改或调整
例如,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第一次会议在修改宪法之前,因为修改条款中涉及到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定性问题,各级商会十分积极地认真地对相关条款进行了研究和商讨,并通过种种途径向人大和党政权力机关表示修改宪法和相关经济政策以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强烈愿望
2、对政府行为构成了有力的制约非营利组织的有效监督使政府的权力和行为受到了一定的制约
改革开放前,对政府行为和权力的制约主要来自政府内部的权力制衡,外部监督非常薄弱,随着非营利组织的大量生长、规模的日益扩大,政府开始受到来自外部的制约
一些非营利组织在发现本地或本部门的政策明显不合理或违反国家法律后,有组织地抵制这些政策,在许多情况下政府迫于非营利组织的压力往往能够改变原来的政策
非营利组织越是强大的地方,政府的压力就愈大
一个明显的例证是,在村民委员会十分健全和有力的村,乡镇干部违法乱纪的现象就要比其他村少得多
3、提高了整个社会的政治沟通能力善治的实质在于政府与公民的良好合作,但这种合作并不总是直接的,相反常常需要一个中介组织的协调,非营利组织就是这样一个中介
非营利组织在实施监督的过程中,一方及第1页共5页时把其成员对政府的要求、愿望、建议、批评集中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