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几点思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发展时期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破解“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把“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任务,进一步明确了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作为一个集“边、山、少、贫”为一体的边疆民族贫困县,应如何因地制宜建设新农村,应如何保障新农村建设人才需要,应如何净化新农村建设的环境,应如何通过新农村的建设,进一步巩固安宁稳定的边境形势,使全县的经济社会得以不断的持续健康发展。带着这些问题,本人在参加“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新发展”大讨论活动中,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形成一些不成熟的想法,提出来仅供领导参考。我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用科学的发展观重新审视我们的“三农”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研究当前农村存在的问题,分析和预测发展的趋势,摒弃那些不与时俱进、不利于农村发展的观念,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在抓好项目建设、资金筹集的同时,应进一步完善规划,进一步强化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进一步净化新农村建设环境,带领群众踏踏实实地走出一条有利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群众增收,有利于增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新农村建设路子。一、科学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建设新农村从科学发展观点来看,新农村不是一年两年就能建成,也并不等同于有一定产业基础,群众收入较高的小康示范村。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标准已经明确了建设的方向和应达到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应高度重视规划的先导地位,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制定出符合村情、符合民意的建设规划,引导并带领群众坚持“量力而行”原则,按规划分年度组织实施,使规划逐步转变为现实,使群众的意愿在发展中逐步转化为现实。第1页共6页从*新农村建设现状和取得的成效来看,在规划建设中有三个方面的问题应引起重视。其一是产业规划发展问题。新农村的建设不是简单的村寨道路修筑和房屋修缮,最为重要的是产业的扶持培育,只有拥有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支撑群众增收,群众才可能踏上新农村建设里程。不稳定的产业,无法支撑群众持续增收;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产业,只能让群众“饮鸩止渴”。因此,我们应把产业的规划及其扶持发展放在新农村建设的首位,在引导群众投资投劳对村寨道路进行修复改造、对住房进行刷新改造的同时,应对村寨的生产环境、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的调研,帮助群众理清发展思路,引导群众按市场要求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建立经济增长的支撑点,依靠增收来加大对公益性设施的投入。其二是举债建设问题。就目前在建和已建的小康村、温饱村来看,在一些村寨存在着举债建设问题,比如金厂镇老寨村委会的水头村,在小康示范村建设过程中对15户农户实施了搬迁。其中的13户农户由于资金筹集困难,不得不借贷建设,最高的达3万元,最少的也达0.6万元。如此负债建设,群众在一定时间内无力投资发展产业,制约了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此类小康村的建设是否能真正起到示范效果,是否能为新农村建设打牢基础,我们很难预测。鉴于类似情况,我认为在规划新农村建设时,应区别对待,针对村寨之间的发展差距,合理定位规划实施的内容和时间,防止因举债建设延缓群众的脱贫进程。其三是乡村小集市的扶持建设问题。目前在很多的村委会所在地均建有乡村小集市,这些小集市是联结城镇的桥梁,是集中农副产品流向城镇市场的集散地,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应把乡村小集市规划作为一个重点,在做好小集市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规划的同时,应将教育、卫生等公益性服务设施纳入规划。同时,在实施地质灾害搬迁、易地扶贫搬迁等类似项目时,引导群众搬迁到乡村小集市居住,并采取群众投资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方式,帮助群众修建乡村便道,方便群众耕田种地,发展生产,逐步发挥乡村小集市的牵动功能,提高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