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保险作为我国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一直以来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通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实践创新,保险业发展实现了重大跨越,已经成为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我国已跻身世界保险大国行列,并正向世界保险强国迈进
2014年,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首次迈上2万亿元台阶,保费规模跃居全球第三,行业服务能力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完善的法律规范制度能确保保险业始终沿着既定的目标稳步前行而不偏离方向;顺畅的定纷止争机制能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化解保险业发展中的诸多矛盾纠纷,保障各保险法律关系主体的正当权益
目录一我区人身险保险合同纠纷概况二人身险保险合同纠纷实务困境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概况保险合同最根本的原则是诚信原则,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状况对保险合同的履约和保险行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但保险合同纠纷产生,与其合同的特殊性有着密切关联,主要表现为保险标的是人身风险,但风险不可预知、不可测量、无法假设,所以大部分普通消费者无法对其产生感性认识,从而理性地分析
加之,保险合同缔约过程中,投保人的保险专业知识和谈判能力都处于弱势一方,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对于投保人而言显得过于专业,一旦产生争议,容易产生一边倒的舆论上的口诛笔伐
人身险保险合同纠纷概况人身险保险合同纠纷概况与此同时,社会对保险的认知仍存在误区,一方面,社会普遍存在契约精神缺乏问题,既表现在缔约过程中投保人的盲目轻信,又反映在履约过程中保险人的拒绝担当;另一方面,保险业在发展初期粗放经营,掠夺性开发,广大消费者对保险行业的信任和了解还有待提升
人身险保险合同纠纷概况2016年内蒙古保监局共计接收2632件(含产、寿险)消费者投诉案件,合同纠纷2629件
涉及人寿保险公司投诉835件,有关合同纠纷是832件,这其中退保产生的纠纷466件,理赔产生纠纷185件,服务产生纠纷95件,承保产生纠纷33件,保全产生纠纷5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