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城市道路系统和停车场规划,指导城市道路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为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管理提供依据,特编制本规划。第二条规划范围与年限规划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一致,总面积140平方公里。规划年限:本次规划以2010年为基年。近期2015年,远期2020年。第三条指导思想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适度超前率先发展,坚持城乡统筹和谐发展,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促进结构优化为主线,以建设绿色交通为理念,以科技进步和机制创新为保障,全力构建一体化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全面服务于城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第四条规划思路基于新乡市既有规划基础,继承与创新结合,体现规划延续滚动;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互动协调,凸现交通引导发展;近期与远期兼顾,重视远期、强化近期第五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导则》,2010;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1995);4、《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15-1987);5、《中原城市群空间发展规划(2005-2020)(征求意见稿)》,2005;6、《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7、《新乡市综合交通规划纲要说明书2010-2020》;1新乡市停车场、道路网专项规划文本8、《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2010年11月2日,讨论稿)》,2010;9、《新乡市“十二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10、新乡市统计年鉴(2006-2010年);11、新乡市干线公路十二五发展规划;12、《新乡市公交枢纽站、场站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2008;第二章道路网系统规划第六条规划目标结合市域快速路系统的建设,构建与新乡市中心城区规划布局形态和功能结构相协调的快速干道骨架通道,快速集散跨区域长距离的机动车交通出行;加强组团与组团之间联系的主干道网络建设,缩短组团中心时空出行距离,为组团之间客流联系提供交通体系保障条件。同时完善次干道、支路系统,严格控制支路网密度,形成以快速路、主干道为骨架,等级系统匹配和结构合理的道路网体系。第七条规划原则(1)道路规划与用地规划相结合、其它子系统相协调;(2)近期规划和远期规划相结合,预留主城与凤泉区快速骨架网布设通道;(3)完善骨架道路系统,客流通道与车流通道相分离;(4)明确各道路功能定位,道路相交处理严格按照道路等级处理;(5)重视跨河流、铁路及高速公路通道建设,保障通道容量与交通需求相匹配;(6)根据各片区发展特点,采用差别化的道路网络发展策略;(7)加强道路用地控制,为远期方案的实施预留可能。第八条道路网密度规划新乡市路网等级级配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1:2:3:8,结合规划总体路网密度,规划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路网密度将分别达到0.35~2新乡市停车场、道路网专项规划文本0.45km/km2、0.8~1.2km/km2、1.2~1.4km/km2及3.0~4.0km/km2。同时,根据现状建成区的道路网建设状况、城市用地布局规划及道路需求特点,对主城区内部支路网发展采取区域差别化的发展策略,进而将整个中心城区划分为4个特征区,分别提出各个特征区的规划支路网密度。新乡市主要功能组团道路网密度序号特征区总道路网密度(km/km2)支路网密度(km/km2)1老城区12.507.802高铁片区11.044.403居住区8.333.544工业区6.561.32第九条道路等级划分规划将新乡市区道路系统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个等级。1、快速路不直接服务于城市用地,主要服务于机动车中长距离的出行,满足车辆连续快速通行的要求,主要承担新乡市区对外进出交通的快速集散。本次规划中将快速路分为两级:I级服务于城市通过性交通;II级服务于主城与凤泉区南北方向、主城东西向内部交通流联系。2、主干路主干路担负联系城市用地组团之间、各区域之间、大型交通集散点之间和对外交通节点的职能。城市主干路是城市路网的骨架,以“连通”功能为主,较少考虑“到达”功能。3、次干路次干路起到分流集散交通的功能,一方面要对主干路交通进行集散分流,另一方面汇集支路交通。次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