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听旁听推进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实效化作者:暂无来源:《实践(思想理论版)》2021年第6期通辽市委宣传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是加强领导班子理论武装的重要抓手。通辽市委在自治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办法(试行)》出台后,立足内容精、制度严、形式活、效果实的目标,因地制宜加以细化,印发《关于做好通辽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的通知》,持续开展巡听旁听2100多次,使中心组学习得到进一步指导监督,有力推动了理论学习成果向实际工作成效的转化。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一是组建专班,建立工作人员信息库,配强巡听旁听队伍。市委宣传部、组织部、直属机关工委和市国资委等巡听旁听负责部门及时组建巡听旁听人员库,并规定人员库中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巡听旁听工作组组长人选。各地各部门明确工作联络员,负责联系巡听旁听有关事宜。二是纳入专项督查。把巡听旁听作为理论学习重点工作,巡听旁听结果列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督促巡听旁听人员规范中心组学习动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要求,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及时制止错误思想、错误观点和言论,确保巡听旁听制度不流于形式,切实做到真巡、真听、真点评、真见效。三是加强总体部署。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巡听旁听计划、通报上一年度巡听旁听情况,通报结合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情况通报进行。分工明确,全面覆盖。市委宣传部、组织部、直属机关工委和市国资委、两新组织党工委等为巡听旁听负责部门,全年做到“固定式”“随机式”“应邀式”全面巡听旁听全覆盖。市委宣传部会同组织部负责各旗县市区委、开发区党工委、市高校党委(党组)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巡听旁听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轮;市直属机关工委负责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巡听旁听工作,每两年至少进行一轮;市国资委负责市直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巡听旁听工作,市两新组织党工委负责两新组织学习的巡听旁听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轮。市委宣传部负责总体统筹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指派各巡听旁听负责部门人员库中的成员组建巡听旁听工作组,开展对各旗县市区、市高校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巡听旁听工作;市直属机关工委、市国资委按照任务分工自行组建巡听旁听工作组,开展相关巡听旁听工作。对标对表,严巡实听。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巡听前对学习方案进行“两审”,审主题设定、审内容安排,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核心内容。巡听中实行“四听”“四看”,听主题鲜明、听学习质量、听日常情况、听成果转化;看是否学原文、看是否结合实际进行交流研讨、看是否形成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办法举措、看是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重点聚焦常见的“十种情形”。一是没有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某一领域的重要内容,主题不够鲜明。二是学习原文不够透彻,深入思考感悟、入脑入心不够,在领会精髓要义、把握精神实质上存在差距。三是调查研究不够充分,有的成员没有结合主题开展前期调研;有的虽然开展了调研,但是深度不够,浮于表面、“蜻蜓点水”。四是结合实际不够紧密,学习研讨偏空、偏虚,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等方面存在差距。五是工作措施不够扎实,部署要求多、办法对策少,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不够强。六是学习成效不够明显,存在学用脱节、学用两张皮的现象,重学习形式,轻学习质量,质量意识和效果意识不强。七是学习形式不够科学,比如,有的以专题讲座、辅导报告代替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有的没有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有的没有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有效结合,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不够。八是学习渠道不够丰富,成员学习研讨推动工作氛围不浓,拓展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的主动性不高,管理引导不够有力。九是学习管理不够规范,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直接责任人落实存在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