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课到底要教给学生什么?这是一个困惑自己许多年的问题,也是思考最多的问题之一。我们要不要教给学生真实的历史?要给学生知识吗?要的,对于专家学者来说,历史是通过史料解读和取舍而再现的,是通过史书的编写重现的。而对于教学者来说,历史要教给学生知识。但知识层次的教学,窃以为是浅层次的,是最基本的。教学,就是活动,我认同这一点。但活动也是有显性的和隐性的之分。显性的活动,包括语言对话、扮演、讨论等。隐性的活动,是包括肢体、眼神和心灵的感知与交流的。设计语言对话的课,不是难,但或许不应当所有的课都这样。更何况,有些对话是没有意义的。全部都答对的,没有意义;都不会答的,没有意义;那么有人会,有人不会是不是更有意义呢?谁也说不好。思维的活动,是深层次的。语言对话的课,不一定是最受用的,而一讲到底的课,也未必就是没有真正的对话发生。历史,有时不是让人表达的,也不是让人接受和消化的。而是让人感知,感悟,反思,反正是要实现研习者的自我内化。个人认为,历史教学的最高境界,要达成以下这些目标:一是让学生认识到历史学习的终生受用,从此爱读历史,自我学习和自觉学习;二是让学生认识到历史本身的价值在于提供价值观和反思借鉴,从历史的角度思考现实与未来;三是形成学生一定意义上的使命感和关乎人生意义的追求,甚至为了社会、人类作出不同程度的思考与奉献;过去的经历之中,几个片段似乎是比较难忘的:过去的学生回忆起当年师生一堂历史课的趣事与美好时光;收到远方的往届学生因为某事勾起关于那一段共同研习历史的日子的美好回忆。而我的教学过程本身,通常是累并快乐着的。一节课下来,很疲惫,因为投入。很享受,也因为那一种投入。在音稀声,大象无形。真正的历史反思,有可能尽在不言之中。当然,这样的比喻未必恰当,这样的目标能够真正达成。总之,历史的教学,其实与我们每一位参与者的人生,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