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实验教学考核细则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这三维目标是新课程下学生学业评定的主要要素
笔试只能反映学生所习得三维目标的一部分,要进行口试、面试的考查,促进笔试、口试、面试的有机整合与互相补充
因而我校对新课程下学生成绩评定将根据本学段目标达成的要求,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进行全面、综合考核评定
试题以县教研室期末检测题为准,成绩以片区统考成绩为准
为了全面提升学生语文素养,避免“高分低能”的教育结果,面试侧重于考查学生的能力、方法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学期末由教导处组织测评
(40分)第一学段考核内容及办法
(1)识字与写字(8分)a
认识本学期课本一类字100个,正确率达98%以上
注意书写时汉字的间架结构和笔顺、正确美观书写汉字30个,且写字姿势正确,习惯良好
(2)阅读(10分)a
选择与课文相近似的短文,考察学生能否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对感兴趣的能否大胆发表自己的感受和想法,能否适当展开想象,填补课文有关空白
能否有感情背诵应该背诵的某篇文章
(3)说写话(10分)提供相应说写情境或写话素材,现场考查说写话能力及水平
(4)口语交际(12分)a
正确自然使用普通话
能认真倾听别人说话,能复述大意和精彩情节
较完整地讲述小故事
与人交谈时,充满自信,态度自然大方,有礼貌
笔试成绩(测评方法与语文相同)(60分)162
口试、面试:侧重考察学生是否积极主动地参与数学学习活动;是否乐意与同伴进行交流合作;是否具有学习数学的兴趣
(40分)(1)数学知识的理解(8分)a
能够自己举出一定数量的有关这一概念的正例和反例
能够在几个概念之间比较他们的异同,并正确认识这些不同概念所对应的不同解释
能够将概念从文字表达转换成符号的、图象的或口头的表述
(2)数学技能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