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最新篇一: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困难补助申请书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困难补助申请书三台县人民政府、武装部、民政局:我叫xxx,男,汉族,1958年3月4日出生,家住三台县塔山镇白龙村十二组,本人于1977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37627部队服役,1979年12月部队退伍后,在家从事农业劳动至今
服役期间,我所在的连队是通信单位,主要是海上舰队通信导航的保障工作,如负责卫星站、电台、收发报等通信工具,还有包括雷达等高辐射等通信设备
长期工作的高强度、无规律的生活,无论是狂风暴雨还是烈日炎炎,甚至无论是严寒还是酷暑,我从没有过任何怨言
因为作为军人,只有任劳任怨,只有服从
正是这种工种的特殊性和长期的劳作,在服役期间使我落下了肠痉挛的病症
主要表现为中腹部常有剧烈的阵性绞痛,在回乡后的农业中只能从事轻体力劳动
曾经育有一女,在两年前不幸去世现在无子女,目前在绵阳市中心医院诊断为坏死性胰腺炎、糖尿病和慢性乙型肝炎,治病导致现在家庭生活困难,加之现在年龄已大,无任何固定收入,无法从事生产劳动,已丧失劳动能力
鉴于我的特殊情况以及现实生活的实际困难,特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望主管领导帮助解决生活困难问题,我将感激不尽
此致敬礼申请人:2015年1月1日篇二: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政部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
1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提高以后,各地要求享受这一待遇的退役人员逐步增多
为做好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等工作,经征求军队有关部门意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